玉林造价咨询公司、排名靠前、预算报价
玉林,玉州2023-06-26 13:26:42
17 次浏览资产评估公司
公司名称:集慧资产评估(北京)有限公司
具体地点:北京房山区辰光东路16号院青创大厦(全国总部
微信号:zcpg968
联系人:李先生
我们的服务项目:
一、规划设计阶段
1、方案的造价费用比选;
2、项目的投资估算编制;
3、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;
二、招投标阶段
1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;
2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审核;
3、招标文件的编制;
4、对招标形式、合同形式、合同条款等提供顾问咨询;
5、协助委托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的合同谈判;
三、项目实施阶段
1、专业分包工程的清单及控制价编制;
2、协助委托单位及总包单位的专业分包招标工作;
3、协助委托单位对材料设备市场价格的确认;
4、对申报的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;
5、对洽商项目进行经济合理性评估;
6、协助委托单位进行反索赔;
7、协助委托单位对工程总造价进行动态控制;
四、竣工结算阶段
1、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竣工结算并出具结算报告;
2、对工程的预算执行情况出具分析报告;
3、编制整理完整的过程管理资料;
五、其它服务项目
1、为集团客服提供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;
2、独立第三方工程结算审核;
3、工程的重计量审核工作;
4、造价纠纷的鉴定;
发承包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若干事项,大致包括五大类:
一、法规变化类: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。
二、工程变更类:主要包括工程变更、项目特征不符、工程量清单缺项、工程量偏差、计日工等事件。
三、物价变化类:主要包括物价波动、暂估价事件。
四、工程索赔类:主要包括不可抗力、提前竣工(赶工补偿)、误期赔偿、索赔等事件。
五、其他类: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。
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,作为追加(减)合同价款,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。
1、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
因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,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。
(一)基准日的确定
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,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;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,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。
(二)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
施工合同履行期间,国家颁布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,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,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。但是,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,则不再予以考虑。
(三)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
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,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、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,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,合同价款予调整;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,合同价款予以调整。(不利于承包人)予以调整。
如何理解签证,办理签证单时应该注意那些问题?
答:签证是指施工单位,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,完成甲方交办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合同以外的工程之后,要求建设单位加以认证的书面资料。办理签证单应该注意,要内容清晰, 好有量有项,避免含糊不清,以减少结算时双方发生因为各自理解不同而产生的纠纷
联系电话:18500519308